第十章 天外飞来横财_我在古代办军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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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天外飞来横财

  信拆开,内容惨不忍睹。

  第一页:“死不要脸的超级大贱人:如果见字真如面的话,我已经吐你一脸了。你得了我人,偷了我心,然后弃我如草履,你的良心被你自己吃了?你这么缺德,不怕将来遭报应,生个儿子跑到隔壁去喊老王爸爸?我很后悔那些年喝多了你熬的鸡汤,以至于你滚后,我陷入了生活无法自理的困境,丢人丢到了天外。你把我带进沟里,然后自己过了桥,你把我送上悬崖,然后自己回了头,你到底想闹哪样?你想我死的话说一声,我马上死给你看。心好累!骂你,不仅是脑力活,还是体力活,因为你脸皮太厚,王者之剑都捅不进去。所以,以下省略两万字……”

  第二页:“哥,我被禁足了,救我!我以后跟你混了,什么条件我都答应,可以陪醉,可以陪睡!”

  第三页:什么?不救?

  第四页:我有十万金币私房钱。金票啊,你快点飞啊,飞到小云云怀里去……

  第五页:地点你知,速来。

  “白痴!”林云看完信后,磨着牙骂道。两年你才找到老子,你还想我救你?我教你的本事都喂狗了吗?就他么记住一堆骂人的话……你知道不知道救了你多麻烦,救个毛线!

  不过,那可是十万金币啊,我现在这么穷……还是救吧。

  决定之后,他跟值班班长风烈打了声招呼,便骑马朝风语原而去。

  穿过蓝关后,东行三十里地,便是风语原。这片广阔的原野里,散布着许多小村庄,村民们世代务农,过着清苦而宁静的日子。

  但某一天,一位贵族少年纵马自京华而来,宁静被打破。

  他的庄子,经常需要买各种东西,所以风语原上,有了个小小的集市。

  他的管家,经常会招募各种工人,所以集市里很快出现了各种工匠作坊。

  他自己呢,时不时在集市上转悠打望,于是小集市很快成为了周围富家女郎踏青的休息地。

  而他当了军官后,风语原上的一些人,又多了个新的身份——军属。

  这些人很快靠着孩子当兵的收入,过上了富裕的生活,而且是富得流油的那种。周围的人,羡慕得,三天两头往风语庄园里跑,一脸期盼地询问管家少爷还招不招兵……

  善良的人们,日夜祈祷着,希望那个败家子少爷林云多福多寿,家财永远败不光。

  林云到庄园大门口时,夜幕已落下。

  “少爷,你回来了!”正为大门上灯的老仆福伯,一脸惊喜地迎了上来。他是风语原本地人,五十岁,单身一人,膝下无儿无女。

  “秦叔呢,福伯?”林云将马交给他,问道。

  “还在账房忙着呢。咱们卖出去的酒,回了不少款,他正忙着算账。”福伯喜滋滋地说道。他生活中最开心的事,不是领钱,而是看到少爷的庄子赚钱,他已经把这里当成了家。

  “酒?什么酒?”林云诧异地问道。

  “今年才酿出来的酒,好喝极了!”福伯一脸陶醉地说道,“秦管家没告诉你?”

  带着无比激动的心情,林云飞快地跑向账房。他觉得自己现在已经和张德彪那货一样,彻底掉钱眼里了。见钱眼开都不足以形容他的饥饿程度,他见到金币直接全身毛孔都炸开了。

  “秦叔!”看到正在灯下忙碌的秦暮风,他开心地喊道。

  “少爷,你怎么回来了?”秦暮风回头,看到他,有些惊讶。

  “我闻到金币的味道了啊!”林云笑道,眼睛直往桌上瞅。

  “你不回来,我正打算去兵站跟你说这事呢!”秦暮风笑逐颜开,转身拿起桌上的一叠金票扬了扬,“庄子上酿的钱卖出去两千斤,卖了差不多一千金币!”

  两千斤酒,一千金币?一斤半个金币?这么贵!

  “平日里自酿的水酒,不都是几个银币一斤吗?我们的为什么这么贵?”林云好奇地问道。

  “我这次酿的,可不是水酒。”秦暮风神秘一笑,“你记不记得,刚到风语原时,你曾经给过我一袋种子?你说那是什么葡萄种子,叫我种下试试。”

  “嗯。”林云点头,心情万分激动。那是他为数不多的私人藏品,难道说真的种活了?

  “那我酿的,应该就是葡萄酒吧。”秦暮风得意地笑道,“跟我去尝尝。”

  “耶!”林云给了秦暮风一个大大的拥抱。他真的很激动,因为那葡萄可是独一无二的。

  端着酒杯,林云看着杯中艳得像血一样的酒,怎么看都觉得有点不对。

  “这是葡萄酒吗?看上去,就是一杯血啊!”他心中苦笑,端着杯子有点不敢下口。

  “看着有点吓人吧?”秦暮风笑道,“喝点试试,我保证你喝了还想喝。”

  林云试探着啜了一小口,然后满满一口,最后一口干了。

  这绝对不是葡萄酒,葡萄酒是需要慢慢品的,不是像我这么吞的……酒入口,甘甜凛冽,入喉,爽快劲爆,入胃,温暖舒适,而回味,则唇齿生香,而且是一缕他从未品过的异香。

  林云拿起酒瓶,又倒了一碗,接着喝。连着喝了三碗,他居然没有太浓的酒意,只觉得有点微醺,很惬意的那种。

  “这酒不容易喝醉,而且有点酒意时感觉非常好,宛如身在春风里。”秦暮风显然很满意自己的作品。

  “这酒是怎么酿出来的?”林云急切地问道,“实在太好喝了!”

  “你听我慢慢跟你说。”

  秦暮风很快把他种葡萄和用葡萄酿酒的经过讲了。

  “你说,我们现在有上百亩葡萄?亩产还达到了三万斤?而且还半年一熟?”林云听完,不淡定了。一袋种子种上百亩地,产量还翻了几倍,还半年一熟,这根本不科学啊!

  “嗯。第一年种下后,葡萄藤跟疯了一样的长。第二年下半年就开始挂果了。这才三月,藤上又挂满了果。去年九月第一次采摘的,我全酿成了原酒,原酒慢慢加工出来,就是你现在喝的这种酒。”秦暮风开心地笑了。他觉得以后很久一段时间,他都可以不用为钱发愁了。

  “这么大的事,你怎么不告诉我?”林云苦笑。我差点被一枚金币难死啊,叔,你知不知道?

  “那个葡萄一点都不好吃。我以前酿过果酒,觉得果子掉了可惜,就试着酿了点酒,结果很难喝。所以我没告诉你,怕你空欢喜。”老秦解释道。

  “后来呢?”

  “后来我用了独门秘方,调成了你喝的这种酒!”

  “快带我去看下那些葡萄!”独门秘方什么的,不急,以后再说,我现在要看看我的葡萄!

  看到自己的葡萄,林云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
  这是葡萄吗?长得跟梨子一样,串得跟香蕉一样……诡异得像黄瓜长成蘑菇头状。

  这是葡萄藤吗?一颗颗碗口粗,不用架子就稳稳挑起了数百斤果子,连腰都不带闪下……林云在藤上捏了捏,感觉也不像是海绵体啊。

  到底哪里不对?林云细细琢磨,最后觉得问题定然出在那袋种子上。

  这上过天,就是他么的不一样啊,牛气冲天啊!他看着满园子密密麻麻的超级大葡萄,心中叹道。

  “呸!”摘个果子放进嘴里,嚼了几口,他果断吐掉。果然如秦叔所言,这玩意根本不能吃,拿来喂猪猪都不会吃。果味不怎么对不说,这一嚼啊,果渣就像沙子一样满口钻,让人难受得要死。

  “这东西根本酿不出好酒。秦叔,你的独门秘方到底是什么,居然能化腐朽为神奇?”林云问道。

  “秘密!”秦暮风神秘一笑。

  “连我都不能说么?”林云挽着他的胳膊,嘿嘿笑道。都他么一把年纪了,撒起娇来,这货是一点都不害臊。

  “这也是遗产的一部分。”秦暮风不松口。

  “好吧。本来是怕累着你,但你坚持自己做的话我不反对。酿酒的事以后就麻烦你老了,我只负责要钱和花钱。”林云厚颜无耻地笑道。

  回到庄内,林云又跟他聊了会酒的事,最后才回到正题。

  “秦叔,让左手帮我从京华城接个人回来。”他说道。

  “接谁?”秦暮风问。

  林云取出一封信递给他,说道:“牧小天。你把信交给左手,他知道怎么做。”

  “好。”秦暮风点头。

  “左手回来后,会不会无聊?”林云摸着鼻子,有些担忧地问道。

  “不会,我让他去酿酒。”秦暮风笑道,“人接回来了怎么办?”

  “让他去开荒种菜!”林云冷笑。敢骂老子,老子整死你!

  深夜,躺在床上,林云辗转反侧无法入眠,因为他马上就是有钱人了。

  “一百亩地,三百万斤葡萄,酿酒两百万多万斤。一斤酒半个金币,一百多万金币……这个酒真好喝,一定不愁卖,我很快就有一百多万金币了!终于不用过穷日子了!养兵,还真是烧钱啊!要是手撑百万雄兵的话,那不得花几辈子的钱才够?我怎么做,才能财源滚滚呢?”

  琢磨了半天,他脑袋里突然灵光一现。

  爬起来,找到笔和本子,他跑到桌子前坐下,开始奋笔疾书。

  这是个无眠的夜晚,也是一个奇妙的夜晚。它把某人穷尽脑汁掏出来的一堆乱七八糟的主意,变成了一个伟大的商业策划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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